北半球私兵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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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3世纪,爆炸性混合物便出现在了欧洲史料的记载中,很可能是因为欧洲人发现了硝石能够引起的反应。而在古典时代,燃烧型混合物便已经在战争中大放异彩,到了拜占庭时代,以希腊火为首的燃烧武器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它们只是单纯的燃烧性武器而已,和火药与火炮没有任何关系。在12世纪末,西方便有一批学者发现了硝石,硫磺和木炭的混合物能够在被点燃时产生爆炸。到了1249年,英国人罗杰.培根在自己的著作中将火药的秘密公之于众,25年后,这种发明便已经广为人知。但是直到60年后,人们才将火药用于发射弹丸。在1364年意大利佩鲁贾的工匠便制造了500门9英寸长的,捆在木棍上的“手炮”,到了1420年的胡斯战争中,手炮的金属管变长,托起它的木杆也缩短到可以抵肩射击的程度,手炮才得到了大规模的运用,不然它就像是一杆袖珍形的迫击炮似的。15世纪中叶,火器上开始具备枪托和点火用的蛇杆,15世纪末开始出现火绳夹和扳机,标志着火绳枪的真正成熟。

       但是此时火器还不是骑兵们用来作战的上等选择,虽然已经有骑士或甲士已经尝试着在马背上使用它(火门枪),但是,早期的火门枪很难瞄准,重装弹药的速度也很慢,在步兵手上都没掀起什么革命,更何况需要一手握着缰绳的骑兵了。西班牙人的“小马骑兵”们曾经也尝试在马背上使用火绳枪射击,但是效果远不如持火绳枪步射的士兵。很显然,要是想让骑兵们也能使用火器进行攻击,并掀起一场战术革命,需要一种全新原理的火器才能做到。在16世纪初,枪的另一项技术改进,即轮式枪机的出现,带来了战术上的变革。后来的的手枪骑兵使用的主要武器便是此物。处于中欧的神圣罗马帝国将所谓“黑衫骑士”的雇佣骑兵动员起来,建立骑兵军团,受雇于法国天主教会,参与胡格诺宗教战争,与新教徒作战。他们头戴勃艮第式头盔,身着饰有白色条纹的四分之三板甲,脚蹬长筒靴,骑着体重较轻的马匹。使用轮燧枪,长剑和骑枪作战。

       轮式枪机有一个带弹簧和发条的钢轮,枪手可以用钥匙上紧弹簧,轮式枪机的工作原理类似于点烟用的打火机,枪手松开弹簧,发条带动轮子摩擦被燧石夹固定的黄铁矿石或燧石,向火药池发射出火花,点燃火药,从而将枪弹发射出去。轮式枪机花费较高,相当于火绳枪枪机价格的近3倍,另外轮式枪机机械装置很精密,经常需要由军械工人来维修,像钟表一样经不起猛烈撞击,而简单、粗糙的火绳枪机却几乎不需要太注意保养,因此尽管轮式枪机更安全、可靠,也没能取代军用火绳枪或滑膛枪。然而,轮式枪机既不需要点燃着的火绳,也不需要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以保持火绳不灭,因而,有其明显的优点。有了轮式枪机,使用者就可以先将枪机上紧发条,放在手枪皮套里待用。使用装上轮式枪机手枪的骑手就可以腾出一只手来握着缰绳,这就大大简化了马背上射击的难度。光有火枪是不行的,骑兵们还装备了长剑和骑枪。手枪骑兵的骑枪不像旧式的骑枪有个沙漏式的护手和骑枪托,而是类似纺锤,只是粗的部分留下一部分直径较小的部分,方便骑手抓住枪杆。长剑则被置于挂在剑带上的鞘中,挂在战士左侧或腰后。

       16世纪中叶,全身板甲开始逐渐从战场上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半身板甲和四分之三甲。这时,战士身上的板甲开始由穹形正防御面变成了近乎v字形的结构。为了量产,胸甲上的棱条慢慢也是延伸到了腹部,正面越来越厚重,材质也越来越差,工艺上连抛光和热处理都被忽略了,就是为了满足大量出身平民的士兵(包括本文讲的手枪骑兵)们对护甲的需求所做的妥协。17世纪手枪骑兵的胸板甲彻底变成了用软钢或熟铁制作的v形的平面,骑兵们穿上胸背板甲就像套了个笨拙的铁砧。于是,四肢护具越来越薄以至于终究被舍弃,大腿甲变成了一串铁片延伸到膝盖。在当时的铠甲上总是能看见枪弹打出的凹痕,那是验货时,用手枪在近距离轰击板甲正面时留下的,作为铠甲质量合格的证据,这样的铠甲才能拿到市场上销售。这样的铠甲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但是作为代价,这些四分之三甲包括头盔和内衬,整套甲胄的重量在20公斤到25公斤不等,最重的甚至达到了惊人的40公斤,一般取决于加强甲片的厚度。

       身着重铠,使用骑枪和轮燧枪的手枪骑兵,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世纪的拜占庭双重重骑兵。和拜占庭人一样,手枪骑兵们在冲锋之余也擅长远距离攻击。为此他们发明了一种战术,即旋转战术。与其说是发明,不如说这是一种适应手枪骑兵的轻重混编骑兵战术的改进版——因为手枪只能平射,而弓箭可以进行抛射。他们排成较大纵深的战斗队形,除最前列的骑兵主用骑枪外,持手枪的前面几列骑手先用手枪射击,而后退到队形后面进行再装填;此时,紧跟后面的几列骑手则用手枪射击,射击完成后也退到后面再次装弹,以备再射击。这样,骑兵间的战斗就成了双方的对射,直到一方失去信心而退出战斗。但是在战场上,骑兵部队经常会发现旋转战术并不好使,而且骑兵部队间的战斗经常是既用手枪又用刀剑和骑枪的混战。更何况在任何部队里面,能够很好胜任白刃战的战士都是稀缺品。因此,更加注重协同性训练的的手枪骑兵还是要继续与专精于个人武艺的传统重骑兵一起参加战斗。这样,他们才具有一定的优势,这和数百年前的拜占庭骑兵的布置如出一辙。手枪的使用并没有因此剥夺骑兵实施冲击行动的能力。骑兵们还可以自由地穿戴铠甲,使用刀剑和骑枪,这样,骑兵还可以保留重骑兵的各种特点,丝毫不丢失其可贵的冲击震撼行动的能力,这使得他们不仅可以对付使重骑兵头疼的结阵重步兵,也可以直接向对轻骑兵有着致命威胁的轻步兵进行冲锋。由于新武器的使用并不需要掌握太多的技能,因此供养使用马刀和手枪的骑手比需要进行几十项训练的传统重骑兵更省钱。在16世纪末的几年中,只有西班牙,法兰西,波兰—立陶宛联邦这些国家还保留了一些传统重骑兵,大多数西欧国家的重骑兵,无论是在武器装备、战术技能、平时训练,还是在战术定位方面都已表现为真正的手枪骑兵了。装备有手枪与刀枪的新骑手们就逐渐增多,占据了传统重骑兵原有的地位。

       到1600年,欧洲的战术也基本上像古代那样复杂和成熟。手枪的出现改变了骑兵的战术,也改变了古代和中世纪的战争模式。15世纪末,战场的主宰者便是能将骑兵,步兵和炮兵结合在一起使用的指挥官,随着手枪骑兵的加入,骑兵的效能增加,对于这种指挥官来说更是如虎添翼,到了17世纪,在古斯塔夫.阿道夫和克伦威尔的麾下,手枪骑兵们又开始成为战场上的主要力量,他们重新得到了自从瑞士佣兵出现后不曾再有过的重要地位,直到步兵开始使用可拆卸的套筒式枪刺之后,骑兵和步兵的力量才重新得到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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